4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公布多个部门制定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
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各地要将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北大教授顾昕认为,非公立医院分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盈利性的医疗服务价格早已放开,但是非盈利性的仍由国家定价。本次放开价格后,说明医疗领域市场化改革在推进。
但他也指出,最核心的还是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医疗服务价格需要全面放开,由市场定价,价格由医保和医院协商。
目前医保机构购买医院的价格有打包支付的价格,但是公立医院的医疗和药品价格未放开,这显得荒谬。“医保不能一边打包,一边定价。”他指出,国家应该主要管价格欺诈,而不是医药定价。
目前医疗服务4000多种价格,药品更多,处方药仍由国家定价,但是政府定价有些定的太低,有的太高,引起争议很大。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调查发现,政府管制范围内的300多种外企原创药中80%的价格高于韩国以及中国香港、台湾地区。
据悉,非公立医疗机构 在医疗卫生领域发展缓慢,规模偏小,服务数量在整个医疗服务市场中的比重较低(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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